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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祥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被罚款 30000 元
发布日期:2024-11-11 05:01:23 作者: 行业新闻

  金融界消息,近日,福鼎市祥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被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 2 台未经检验的起重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处以罚款人民币 30000 元。

  福鼎市祥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构成了使用未经检验的特定种类设备的违规行为。被责令不再使用 2 台未经检验的起重机,并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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