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常州市长海玻纤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海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30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长海有限公司原名常州新区长海蓄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17日,经营场所为常州市通江大道623号,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国文。公司股东3人,其中杨国文出资40万,占80%股权;杨彩英、曾国良各出资5万,各占10%的股权。2002年3月,杨鹏威、杨凤琴分别受让杨彩英、曾国良的股权,成为本公司股东,分别持有本公司10%的股权。2002年9月,公司更名为常州市长海玻纤制品有限公司,并迁址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法定代表人杨国文,企业注册资本为50万元。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为:玻璃钢制品、蓄电池配件、玻璃纤维制品的制造、加工;塑料制品、电器机械及器材、交电的销售。2002年12月,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50万元,增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杨鹏威出资130万,占43.33%,杨国文出资127.5万,占42.5%,杨凤琴出资42.5万,占14.17%。2003年5月,公司变更营业范围为:玻璃钢制品、蓄电池配件、玻璃纤维制品的制造、加工;塑料制品、电器机械及器材、交电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制作、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2005年5月,本公司再次增资700万元,其中杨国文追加出资72.5万元,杨凤琴追加出资57.5万元,杨鹏威追加出资570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权比例为:杨鹏威700万,占70.00%,杨国文200万,占20%,杨凤琴100万,占10%。 2006年12月,公司股东再次同比例增加投资3500万元,其中:杨国文新增出资700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44万元,杨凤琴新增出资350万元,杨鹏威新增出资2450万元,增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2008年6月,依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200万元,由江苏高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高投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投入2600万元、22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分别为650万元、550万元,其余1950万元、165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00万元。公司于2008年9月10日领取由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年10月,依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再次增资300万元,由杨国忠、邵俊等38位股东(自然人)认缴1200万元,其中300万元作为实际所收资本,9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2009年4月,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同意,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按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公C【2009】A122号审计报告审定的公司2008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123,667,977.83元,按1:0.727755的比例折成90,000,000股作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根据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名称变更【2009】第04070008号),本企业名称变更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6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复【2009】35号),赞同公司提出的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长海股份股本总额为90,000,000股,其中江苏高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750,000股,占总股本的10.83%。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0日出具苏公C【2009】B056号验资报告。2011年3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53号”“关于核准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版上市的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这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57,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539,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92,539,000.00元。本次增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4日出具苏公W【2011】B026号验资报告。公司董事会依据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11年4月27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