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彭军)水是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最近,荆州区的张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他家停了水,而且整个小区只有他一户停了水,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市民张先生介绍,6日晚上,他就发现家里没水了,他以为是水费没有交,次日他到水务集团查询得知,并没有欠费。
张先生说,之所以没有交物业费,还得从几年前说起,2010年,他在荆州区南环路买了这套120平米的新房,当年年底交了房,直到2013年才装修。可是装修后发现了开发商装的玻璃有问题。
张先生称,2013年装修后,他发现玻璃都雾化了,这是一种夹层玻璃,中间有空隙,太阳一出来就会有很多水蒸气,雾化后,根本看不见外面。
然而有的玻璃却没再次出现雾化的现象,这又是为什么呢?张先生说,雾化是因为有的玻璃没密封好,水渗进去后一蒸发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事后,张先生也就此事分别找了物业和开发商。
张先生和记者说,物业说这事不归他们管,要找开发商。可开发商说不知道、不清楚,过了保修期。
就这样,玻璃雾化的问题始终没解决,张先生也有3年没有缴纳物业费。由于停水给张先生生活带来不便,他找了水务集团暂时解决了问题。
物业工作人员说,他们已尽到上报的职责,如果业主都以各种由头不交物业费,小区的物业公司也无法正常运作。迫不得已,物业才采取了停水这种比较极端的方式,如果说要解决玻璃问题,还得找开发商。
随即,我们陪同张先生来到了开发商办事处。这名工作人员说,之前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并不清楚,但如果该他们处理肯定不会推辞。
我们也希望张先生家里玻璃雾化的问题能早日协商解决,那么在这个案例中,张先生因为玻璃问题拒绝缴纳物业费是不是合理?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又是否有权断水断电?我们接着来看。
业主因为玻璃问题,不肯缴纳物业费是不是合理,为此,我们咨询了荆州市物业协会的相关工作人员。
荆州市物业协会党委委员潘远林称,业主因为房屋的品质有问题,或者说玻璃有问题而不交物业费,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物业是负责小区公用部位的设施设备、场地等,而不是对业主家里的玻璃来维护,物业只有义务协助解决。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胜国说,业主是与自来水公司或是供电公司达成的供水供电合同,与物业公司没关系,所以物业公司不能断水断电,否则,这是侵犯权利的行为,造成了损失的话,物业公司也要承担责任。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房屋的品质以及屋内的相关设施应该是由开发商负责,根据住建部门制定的荆州市房屋的品质保修书规定,基础设施工程保修年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时间,也就是说房屋的使用权限是70年,那么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整体的结构就应该维护70年。屋面防水工程、电气管线年,但对玻璃保修年限并没做出明确的约定。
荆州市物业协会党委委员潘远林称,一般都是保修一年,这一年指的是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交房的日期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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