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5月25日,上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上海市食物玻璃容器产质量量监督检查成果。本次检查了50批次产品,经查验,不合格5批次。
本次监督检查根据SHCCJSGF 213.D-2018 《上海市食物触摸用玻璃制品产质量量监督检查技术规范》、GB 17762-1999《耐热玻璃用具的安全与卫生要求》QB/T 4064-2010《餐饮用钢化玻璃器皿》QB/T 4162-2011《玻璃杯》GB 4806.1-2016《食物触摸用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5-2016《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玻璃制品》等规则要求,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查验:外观、耐热冲击温度、内应力、内外表耐水功能、耐热剧变功能、碎片状况、餐饮用钢化玻璃器皿标志图、容量、抗热震性、玻璃颗粒耐水性、铅搬迁量、镉搬迁量、标签标识。
本次检查发现,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运用功能指标,触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内外表耐水功能和标签标识。触及安全功能指标的项目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要求,触及的不合格项目为:耐热冲击温度、耐热剧变功能。
耐热玻璃器皿的耐热冲击温度和钢化玻璃器皿的耐热剧变功能不合格的产品在运用的过程中可能会形成运用者的烫坏、割伤;内外表耐水功能不合格的产品运用时易分出碱金属离子,影响盛放食物的质量;标签标识中短少“产品合格证明”及“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地址”信息会影响顾客选购。